啟明星辰推出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建設方案
發布時間 2023-02-01編者按:
法院信息化建設不斷深入,法院對外交換和共享信息的接入業務需求也日益強烈。如何在信息共享的同時確保法院信息網的邊界安全?啟明星辰推出法院邊界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建設解決方案,幫助建設合規與業務需求雙滿足的法院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安全體系。
隨著法院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與推進,法院專網不但要服務于法院機關本身,還需要與互聯網、企事業單位、政法部門等接入對象之間進行信息共享與數據安全交換。建設一套完善的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已成為解決目前法院專網邊界接入安全問題,實現法院專網與其他網絡之間數據安全、有效交換的重要保障。
啟明星辰深度參與了《FYB_T_53001-2020_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建設要求》《FYB_T_59006-2020_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使用和管理要求》《FYB_T_53005-2020-法院專網安全域劃分和邊界防護技術規范》等法院相關規范的修訂與制定,對法院邊界的安全建設具有更深層次的理解,可通過多重防護手段幫助法院構建縱深防御體系的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
依據法院行業規范要求及法院分鏈路、分業務解決不同接入對象的實際業務需求,啟明星辰推出安全隔離與信息交換平臺建設方案,以“分區分域、分業務、分鏈路、橫向隔離、縱深防御、統一監管、可信交換”為核心思想,采用單向光閘作為唯一連接通道,同時對接入對象進行梳理,劃分不同接入鏈路,對不同的業務采用不同的數據交換方式與安全防護措施,構建分域縱深防御體系,并對整個交換平臺進行可視化統一管理。
1、互聯網接入對象:主要實現對互聯網數據的采集和對外發布安全數據傳輸,如網站、文書發布系統、互聯網庭審、案件查詢系統等。
2、外部專網(與互聯網物理隔離)接入對象:主要實現與公安部門、檢察院、司法等部門的業務安全數據交換。
3、外部專網(與互聯網邏輯隔離)接入對象:主要與工商、民政等部門實現業務安全數據交換。
4、移動專網接入對象:主要與移動專網實現法院內部人員移動辦公業務數據交換。